□記者李春特約通訊員李偉恆通訊員張社傑
  本報訊1月4日上午,汝州市公安局楊樓派出所院內熱鬧異常,楊樓鎮下水村村民馬某將一面“依法辦案、為民服務”的錦旗送到派出所民警的手中,以表達感激之情。
  據馬某介紹,去年5月22日晚11時許,他從外面回家後,發現自家客廳屋門後藏著一男子,該男子看到他後立即外逃,他緊追其後。在他家平房頂上,該男子拿起一把鐵叉投向他,致他受傷後逃離。
  楊樓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後,立即展開調查。辦案民警調查後,認為隔壁李某有作案嫌疑,遂對其依法傳喚。
  經訊問,李某供述:其於當晚進入隔壁馬某家實施盜竊,被髮現後用鐵叉致馬某受傷。後經法醫鑒定中心鑒定,馬某的傷情屬輕傷二級。目前,李某因涉嫌搶劫罪被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。  (原標題:盜竊未遂又傷人涉嫌搶劫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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